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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办法》指出,原则上部领导不出席校庆活动。
赵本山说过,中国的很多事情坏就坏在“但是”上面,诚哉斯言。比如说,这事儿可以办,但是,需要出点血打点有关人员。要我说,中国很多的规定坏就坏在“原则上”,比如说,教育部规定,原则上部领导不出席校庆活动。这就为“特例”埋下了伏笔,就很有可能让这项规定娃娃当皇帝――形同虚设。
原则有两层意思,第二层意思就是指总的方面;大体上:例如,人大常委会原则上通过了这个方案,只是在个别细节上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这表明这个方案大体上已经通过了,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原则上”是完全可以的。而教育部的规定使用“原则上”就是欠考虑了,这会给违反规定者留下航空公司开张――可乘之机。
“原则上”根本就没有具体的标准,完全可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最后根本就说不清楚啦。教育部领导“原则上”不出席校庆活动,那就是说遇到特殊情况还是可以出席的。北大、清华校庆教育部领导得出席吧?那他们的母校校庆也得出席吧?如此一来,教育部领导出席任何校庆都不违背“原则上”的标准,那这项规定不就成了废纸吗?
教育部这个规定很难执行,无法监督。在我看来,要么规定教育部领导一律不准出席校庆,要么就删除这条规定。出台了这样的规定,还留下了一个“原则上”的尾巴,给人一种玩文字游戏的感觉,让人感到是在“逗你玩”。这是教育部的一大失误,难道不应该反思吗?难道不应该改正吗?
各项规定本质上就是硬性的东西,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非常明确,绝对不能模棱两可。我真诚地希望在各级各部门的规定上面,永远都看不到“原则上”这个可以产生歧义的词语。这符合转变作风,改变文风的具体要求,绝对不能小觑,必须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