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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贵州省气象局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贵州省气象局2013年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人员须知
(一)面试资格确认
请面试考生务必于2月25日(星期二)前通过发送E-mail到gzqx2002@yahoo.com.cn进行确认。
电子邮件的标题是:“***(姓名)面试确认”;电子邮件中的正文,请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考生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通讯地址)。
如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确认,请于2月25日前与贵州省气象局人事处电话联系确认。
(二)报到及资格复审
1.报到及资格复审时间: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17:30。报到时,将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并明确有关面试、体检注意事项等。
2.报到及资格复审地点:贵州省气象局人事处(白楼506)。
3.审核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
(5)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如无,可不提供)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6)3张1寸免冠彩照(照片应与报名时上传网络的照片一致,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7)按资料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对应带齐原件进行复审,未带齐原件的将按资料不全取消面试。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备案。
(三)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的,将记录在案。
(一)面试时间: 2013年2月28日上午9:00,考生必须于 28日上午8点15分前进入贵州省气象局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在面试8:30分前集中封闭在指定候考室休息,截止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贵州省气象局中型会议室(一楼)。
贵州省气象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翠微巷9号。
交通路线:火车站乘62路到达甲秀楼下车,飞机场乘机场大巴到河滨公园转乘15、52路到甲秀楼下车,过甲秀桥往右前行200米即到。
四、成绩计算、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比例的,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60分的合格分数,并按照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3.体检时间:2013年3月1日上午7点15分前到贵州省气象局大院集中到体检医院,未按时到达的取消体检资格。
4.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相关费用情况。
免收所有考试费用。考生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六、联系电话:0851-5202254
贵州省气象局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