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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3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选是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按照要求进行了调剂。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及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
二、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面试地点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9号,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详见附件2)。
四、面试时间
2013年3月1日(星期五)全天(分上、下午进行)。当日请全体参加面试考生于7:3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及以上的,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并按照综合成绩(同上)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 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请随时关注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www.hljciq.gov.cn)“政务公开平台”的“人事信息”栏目进行查询。
六、 注意事项
(一)面试确认。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含调剂入围考生)要在面试前对本人是否参加面试进行确认。面试确认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并请于2013年2月21日15:00前发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gexhcy@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确认参加黑龙江检验检疫局××职位面试”,邮件正文(可通过附件上传)按照我局规定的面试确认书格式(具体格式详见附件3)提供有关信息。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2013年2月21日15:00前电话告知我局并提供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确认书》见附件4),先传真至0451-82343175,然后邮寄至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地址见附件4)。
无法上网的考生可以电话形式与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451-82337601转5888、8130),确认本人是否参加面试,逾期不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二)递补。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我局将从国家公务员局提供的候补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比例进行递补,并发布递补公告。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我局将对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至27日每天9:00至15:00。资格复审地点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717室,哈尔滨市内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其他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资格复审当日要按照考生身份及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社部网站下载);
(5)《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可从人社部网站下载,须加盖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并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其他有关职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大学英语证书或成绩单等);
(7)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4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
2.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可不提供);
(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社部网站下载);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公章);若所在单位未收存、管理本人档案,另附档案存放单位的存档证明(须加盖公章);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其他有关职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大学英语证书或成绩单等);
(8)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4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
3.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社部网站下载);
(4)档案存放单位的存档证明(须加盖公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其他有关职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大学英语证书或成绩单等);
(7)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4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
4.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人员,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相关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报考哈尔滨内陆港办事处(职位代码:0603002001)科员职位的,需提供具有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的工作经历的证明;佳木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位代码:0603007001)科员职位的,需提供具有1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的工作经历的证明。
6. 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根据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相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当日上午8:50以后未入场的,不得入场,取消面试资格。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