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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龙口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25日报名)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长六号令)、《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为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拟从2013年应届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考选3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进行重点培养,其中市直14名(A岗位)、镇街区16名(B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范围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非“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且担任过系以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团委书记(副书记)或研究生会会长(副会长);
(三)本科毕业生至少2学年(学校按学期排名的,至少4学期)成绩综合排名列所在系相同专业(或班级)前1/2(研究生不受限制);
(四)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六)所学专业类别(指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新闻类,法律类,审计类,财政类,会计财务类,统计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经济、经济管理类,环境保护类,建筑类,海洋与渔业类,农学、园林类,林业类,水利类,土地管理类,化学工程类,机电、机械与仪表类,文秘类,无线电通信类,交通运输类,外贸类,旅游管理类,交通工程类,基建审计、基建会计类(具体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3、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4、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的时间内转为正式党员或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超过1年的;
5、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其他考试录用。
(二)报名及考务查询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krc.gov.cn/(龙口人事人才网)。如该网站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转,请登录备用网站:http://www.lkedu.org/(龙口教育网)。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8:30--2月27日17:00
审核时间:2013年2月25日13:30--2月28日12:00
缴费时间:2013年2月25日13:30--2月28日17:00
查询时间:2013年2月25日13:30--3月1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6日8:30--3月8日17:00
(四)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0×160像素、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填报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陆时间。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报名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相应考选岗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信息48小时未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月28日17: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2月27日17:00 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月25日13:30--2月2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龙口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3月6日8:30--3月8日17:00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4、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退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3月16日8:30至17:0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省龙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龙口市东莱街道通海路39号)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2、笔试时间。2013年3月9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3、计分办法。笔试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
(二)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的全过程。A、B两个岗位分别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查。A、B两个岗位面试人数分别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龙口人事人才网查询)到山东省龙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龙口市东莱街道通海路39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龙口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和日常全身五寸彩色照片各两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入党证明,在校每学期学习科目成绩单及院系出具的成绩综合排名证明(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只需提供读研期间的成绩单,不需提供成绩综合排名证明),学生表现鉴定材料,担任过系以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书记(副书记)、研究生会会长(副会长)证明,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A、B两个岗位分别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A、B两个岗位分别进行,每组评委由7人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余下5人的平均分数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A、B两个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依次等额体检、考察。如同一录用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
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员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统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考选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选主管机关将通过一定形式,了解考生的各项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http://www.lkrc.gov.cn/(龙口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龙口市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如期毕业或如期取得相应学位,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因弃权、取消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A、B两个岗位分别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18853562902
监督电话:0535-851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