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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阿克苏地区地直机关公开遴选人员简章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阿克苏地区地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地区决定开展面向县(市)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此次遴选经新疆华图分析,共遴选党群系统职位27个,政府系统职位31个,遴选人员为68人。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有计划地面向基层一线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公务员到地直机关工作,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地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建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公务员机制,为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组织保证。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县(市)及以下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垂管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以下及其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
2、在县(市)及以下机关工作且取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满2年(含试用期,另有规定的除外)。
3、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职位表中要求年龄为40周岁以下的,报考者须为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同理推计)。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报考人员现任职务须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职务层次范围。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3月1日。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的组织
公开遴选工作由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由各遴选机关配合完成。
地委组织部负责地委、人大工委、政协工委、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党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遴选工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务员局负责地直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遴选工作。
四、遴选方法和程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及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3年阿克苏地区地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1.县(市)及其以下机关报考者,在所在县(市)报名。报考党委等六类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的,到县(市)委组织部报名。报考行政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其中,垂直管理单位报考人员需提供有人事调配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含公务员身份的证明)。
2.报名按照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程序进行。报名者要认真填写《2013年阿克苏地区地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到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经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到报名点报名。
3.考生所在机关和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3年阿克苏地区地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即完成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结束后,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考生报名统计情况于2013年2月27日18:00时后统一在阿克苏党建网(www. aks.xjkunlun.cn)、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jaks.lss.gov.cn)公布。
5.报考职位的调整。各招考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比例的,经遴选机关申请,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因未达到规定比例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调整报考职位的书面申请等相关材料,在2013年2月28日-3月1日按照报考职位的管理权限,到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务员局进行报考职位的调整,由各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
6.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前三天,到本人报名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统一在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时间为3个小时。笔试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题。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对在乡镇在编在岗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现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笔试成绩加2分。其中,在乡镇机关近5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每评为一次优秀笔试成绩加2 分。并由县(市)公务员年度考核主管部门提供在乡镇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证明。以上加分可累计计算。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3年4月5日18:00时以后登录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各职位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因放弃遴选等原因造成体检和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达不到2┱1比例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和考察的时间由各遴选机关告知报考者。
1、体检。各遴选机关组织报考者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遴选机关可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无法递补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
2、考察。各遴选机关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办理手续、调剂
1、公示。遴选机关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分别在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遴选单位、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各遴选机关要在公示期满后到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职务办理调动、转任(任职)手续。
3、调剂。因报名、考试、考察等原因产生遴选职位空缺需要调剂的,由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公告。具体的调剂办法届时可查询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调剂公告。
五、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及简章
2013年2月7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3年2月18日-25日
(三)报名人数公布
2013年2月27日
(四)职位调整
2013年2月28日-3月1日
(五)笔试
2013年3月16日
(六)笔试成绩公布
2013年3月26日
(七)面试
2013年4月9日-11日
(八)体检
2013年4月10日-4月12日
(九)考察
2013年4月11日开始
(十)拟遴选人员公示
2013年4月中下旬
(十一)办理手续
2013年5月上旬
六、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一)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遴选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弄虚作假等违反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遴选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本简章由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97-2130695
政策咨询电话:
0997-2187600(地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997-2283120(原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