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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0日,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停车设施管理处处长潘波做客首都之窗时表示,年底前,城六区将再增9175个居住区停车位,同时五棵松、石景山八大处等五大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将陆续开工。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该负责人表示,停车设施建设到位的前提下,凭停车证明购车将成为未来的趋势,以后买车可要求提供可以停车的证明,以缓解停车难问题。他表示,在1998年到2004年北京曾采取过这个措施,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说法一出,立刻引发不少车主和业内人士的质疑。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文钊指出,所谓“凭停车证名购车”这一做法并不严谨,不具什么可操作性,且可能成为一种权力寻租的手段。
李文钊认为,如果仅凭停车证明就可以购车,那么只要找个有停车位的地方开个证明就能买车。至于以后车主还住不住在那里也无从监管,这样这个政策就会流于形式,而且可能会变成权力寻租。而如果政策严厉到“有产权车位才有资格购车”的程度,那么又等于变相提高了车位价格,如果这样还不如直接通过拍卖车位来获取购车资格。
而对于全国多个城市的治堵措施基本靠“限(限购、限行、限号)”这一现状,李文钊表示,“限”相当于“吃退烧药”,在当时可能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但病情会不会反复,关键还要看有没有后续措施跟进。如果没有有效的后续治堵措施,那么可能就会造成严重的报复性的拥堵。城市交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仅凭借单一的方案很难达到实际效果。应该更科学地研究治堵方法,对不同的方案进行比较和科学论证,并征求社会意见,而不能随便想一个方案就试一次,这样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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