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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国老师局2013年度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考录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国家外国老师局直属单位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中心录用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我局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如下: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职位代码 |
用人单位 |
进入面试分数线 |
赖欣 |
168112042322 |
0801001001 |
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中心 |
115.40 |
张晓秋 |
168111100630 | |||
李超 |
168111112216 | |||
吴红波 |
168137061104 | |||
钟泽琼 |
168133174909 |
二、工作安排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定于2013年2月27日进行。
(一)报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5号楼外国老师局。(北三环西路四通桥西南,可乘公交至四通桥站下,或乘坐地铁4号线至人民大学站西南出口,机场可乘机场大巴至友谊宾馆站)
(二)时间安排:请考生2月27日上午8:30准时到面试地点报到。上午9点进行英语笔试,下午13:30进行面试和英语口语测试
截止考试当天上午8:45未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截止考试当天下午13:20未进入面试侯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报到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联系电话:010-68948995、68948618
联系人:李保福 崔龙飞
三、考察人选产生办法
根据职位综合成绩排名次序,按照1:1比例进行考察。综合成绩按照公共科目考试占50%,面试占35%,专业科目考试占15%合计确定。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小于3:1,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100分制)方可进入考察。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保证诚信参加考试,如有作假、作弊行为将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告国家公务员局和通报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
(二)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期间,禁止使用通讯器材。
国家外国老师局人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