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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招考公务员递补公告
因部分考生放弃参加复试,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递补以下考生为复试人选: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最低面试分数 |
0101001001 |
950134129124 |
钟 芳 |
105.00 |
0101001002 |
950113016626 |
张 敏 |
114.10 |
950146044006 |
张 明 | ||
950142199205 |
沙 朋 | ||
950141035525 |
边瑞静 |
请上述5名考生将资格初审所需材料于2月18日前寄至我院,通过资格审查后,可根据我院此前发布的复试公告参加考试。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