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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务员面试公告:吉林省邮政管理局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吉林省邮政管理局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 面试时间及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定于2013年3月1日,分上下午进行,上午9点开始、下午13点30分开始。
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商贸技术分院
考点地址:长春市卫星路3278号(卫星路与临河街交汇处)
交通路线:长春轻轨临河街站;公交车 225路、17路,卫星路站。
三、面试确认
2013年2月5日前,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双确认。
电子邮件发送到gwy87600129@163.com,邮件标题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确认参加吉林省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考生联系电话。
短信确认使用报名信息表上填写的手机号,将确认参加面试的短信发送到 15043097760 。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如果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3年2月5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放弃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四、资格预审
2月5日前,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吉林省邮政管理局(传真电话:0431-87600132,邮箱地址:gwy87600129@163.com)进行资格预审。报考定向招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要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快递寄送,寄送地址:吉林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长春市普阳街1966号)。
考生预审材料不符职位要求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进行递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复审时间:2013年2月28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复审地点:吉林省邮政管理局(长春市普阳街1966号)
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 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 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6.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必须应当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方能认可。
7.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英语四级证明、大学生村官及三支一扶人员相关证明等)。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
六、面试安排
请考生按照面试名单表上的时间,分别于3月1日上午8点、下午12点30分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资格复审合格确认单”准时到考点报到。上午8点50分前和下午13点20分前未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请在进入候考室前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七、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八、其他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0431-87611738 87600129
联系人:徐女士、王女士 手机:15043097760
传真:0431-87600132
电子邮箱:gwy87600129@163.com
单位地址:吉林省邮政管理局(长春市普阳街1966号)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面试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