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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2013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2013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3年3月3日(星期日)。请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8点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资格审查确认书》报到。截至上午8:50分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银川市唐徕回民中学高中部(银川市兴庆区唐徕小区内),届时请留意面试现场指示牌。市内公交线:乘坐101、102、16、17、18、22、41路公交车到“唐徕北门”站下,唐徕小区在北京路南面;乘坐12、501路公交车到“唐徕市场”站下,向西直走约300米即到。
(三)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三、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
(一)面试确认: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2月5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双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nxyzglj@163.com ,手机短信请用报名信息表上填写的手机号发送到18095118126,电子邮件标题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市邮政管理局××职位面试”,电子邮件及短信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代码和手机号码(请确保手机处于联络畅通状态)。逾期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后逾期不到者,按有关规定上报上级机关备案。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3年2月5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本人手机号码。
(二)资格复审: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3月2日14:30-17:30到我局办公楼4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与报考职位要求条件相关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粘贴与报名时同底的照片。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报考职位要求的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6、其他材料。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3)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5)报考“大学生村官”及“西部志愿者”专属职位的,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应包含报名时是否已满服务期及服务期考核情况。报考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职位要求的,需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上述材料的原件请考生在资格复核时一并提交工作人员查验。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资格审查确认书》。
三、面试、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说明
(一)面试前,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递补;递补后,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仍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的,则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二)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即: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1:1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若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面试考生没有达到70分的,该职位取消录用。
(三)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面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6015902,6017189
联系人:谢俊
传真:0951-6072186
电子邮箱:nxyzglj@163.com
单位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民族北街12号
特此公告。
附件二:面试考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