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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务员局批录高胜钊等同志为公务员
南安市公务员局:
你局《关于录用高胜钊等二十四人为公务员的请示》(南人〔2012〕16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二○一二年上半年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12〕31号)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2012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发〔2012〕36号)文件精神,经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批准录用高胜钊等24位同志为南安市公安局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南安市公安局:高胜钊、卢文阅、黄金辉、杨明杰、黄飞腾、陈建鑫、曾建辉、吴才平、姜璐璐、李丽明、张绍君、颜晓彤、黄宝婷、林 翔、何志杰、王清祥、陈铭铭、王汉森、宋剑鸿、黄 海、陈剑平、陈龙辉、徐建山、彭岫岩、
泉州市公务员局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