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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科员2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满试用期,不含聘任制公务员),近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财政、税务、审计、财务、会计、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或现正从事财政、税务、财务、审计相关工作且满3年以上;
(五)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请符合要求的人员于2013年2月1日前将材料寄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8号财政大厦20楼人事科收(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原件一式三份并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如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章)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按照公务员转任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通过对拟选调人员原单位的组织鉴定、查阅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
(五)转任:根据考试、考察等环节,确定拟选调人员并经报佛山市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后,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谢钊焕;联系电话:0757-83282812、83282810;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8号财政大厦20楼人事科;邮政编码:5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