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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0·2013-01-14 11:14:04浏览0 收藏0

  2013年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汇总

 辽宁省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2007]174号),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文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辽宁画院、辽宁美术馆、辽宁图片资料馆均为辽宁省文联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辽宁画院成立于1981年4月,是我省集美术创作、书画收藏、研究的国办画院,主要从事美术作品创作、研究工作。

  辽宁美术馆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主要承担省内重大美术展览、公众美术欣赏、美术收藏及研究等工作,是我省重要文化宣传窗口之一。

  辽宁图片资料馆成立于1995年,主要负责拍摄、收集、整理和收藏反映辽宁各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重大事件的图片资料,并向社会提供相关图片资料的查询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职位要求

  辽宁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辽宁美术馆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辽宁图片资料馆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三个单位合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基本条件;

  2、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任职资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时间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具体要求参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组织

  省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省文联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文联网(www.lnwlw.com)发布公告及职位要求。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1月14日(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74号307房间。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张,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报考所需的证书原件(国外学习人员需有经教育部认可的学业证明等)及复印件2份(A4纸),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经审查确认合格后,视为报名有效。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且本人学历必须与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一致。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理论掌握程度,试题由省文联组织相关老师命题。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由省文联及用人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

  考试成绩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办法,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4:6。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用人单位负责实施考核。

  5、体检

  依据考试考核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6、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文联网(www.lnwl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规定履行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招聘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2、招聘工作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有关程序按规定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文联网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格招聘纪律。省文联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宜

  咨询电话:辽宁省文联人事处,024-22857815。

  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2007]174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辽宁省文联

  2013年1月8日

       附件:辽宁省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doc

              省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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