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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录工作安排,定于1月19日(周六)至25日(周五)在北京集中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考场设在外交学院。其中1月21日(周一)至25日(周五)进行面试,届时考生须按要求现场提交有关材料,具体如下:
一、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撰写《自述》和填写《考生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附件2),在面试候考时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并附3张一寸彩色近照(请事先在每张照片背面用签字笔注明姓名和专业考号,并用曲别针夹在一起,注意请勿污损)。
二、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
三、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留学归国人员还须出示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交由本人签字的《在国外留学期间的情况介绍》。
五、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还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干部司考录职称处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