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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方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对象和选调名额
(一)对象: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试用期人员)。
(二)名额:38名。
三、选调条件
(一)普通公务员
1、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志愿服务于公安事业。
2、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法系统公务员可放宽到大学专科)。
3、年龄条件:30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在岗公安民警
1、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3年 1月4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或安岳县公安局主页下载并填写《安岳县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现场报名者需提交报名表和《公务员登记表》、《警察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学历证书、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同意考调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两张2寸彩色近照至安岳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615报名,网络报名者将《安岳县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至76678101@qq.com。
(三)考核与考察: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分批到安岳县公安局参加考核,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主要考察选调对象在原单位的工作及表现情况。度绩
(四)体检:根据选调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安岳县纪委(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将确定的拟选调对象在安岳县公安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服务年限:调入人员在安岳县公安系统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六、调动程序: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本《简章》由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4525568
安岳县公安局 028-24536819,1388296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