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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2012年下半年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0·2012-12-31 09:57:41浏览0 收藏0
摘要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

  根据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2年下半年南充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名单附后)。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1月6―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资格复审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玉带中路二段111号)。

  3、考生需携带的资格复审材料:

  考生资格复审应携带《201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为省内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二、面试报名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印章的笔试准考证到现场面试报名处交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如有缺额需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于2013年1月8日在南充人才网(www.ncrc.gov.cn)公告。

  三、体能测试报名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体能测试的有关事项,将在南充人才网(www.ncrc.gov.cn)上另行通知。

南充市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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