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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201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广播电视台2名工作人员(记者岗位,差补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招聘公告将统一在和县政府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发布,随后相关招聘考试信息将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不再另行以其他方式通知。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完整的毕业生学业档案,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⑴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⑶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⑷ 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现役军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日~28日(每天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和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和县朝阳路55号)。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①《毕业证书》(2013年暑期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高校盖章证明);②《身份证》;③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④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考生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做出诚信承诺。
4、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于报考人数少于以上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此次招聘指标。
5、资格审查:由县广电台、县人社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合格,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信息将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主动关注)。
2、笔试内容:⑴公共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公文写作、科技知识、省情、时政等),⑵专业基础知识(以新闻采编专业知识为主),均不指定教材。
3、考试时间:150分钟。
4、笔试成绩:公共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合计100分。
(三)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成立考官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考官组由外聘人员组成,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小于或等于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面试每人收费80元。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分值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进一步复审。
3、体检、考察由县广电台、县人社局共同组织。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信息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凭《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新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拟聘用人员审批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的。
四、其他
1、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关注度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范操作程序。此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县广电台、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5―5323777(广电台)0555―5307559(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5―5312731(监察局)
和 县 广 播 电 视 台
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