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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吉林公务员面试热点:城管执法应回归正途
【背景链接】
据媒体报道,日前,陕西商洛一家饭店门前,23名城管执法人员站成两排,一边向行人发宣传单,一边齐声喊“这饭店没有交垃圾处理费”。商洛市城管部门解释,虽然多次督促,但该店仍拒绝缴费,故想出了“站岗执法”的方式。事后,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就堵门喊话进行致歉,商家也如数缴纳了相应费用。
【问题分析】
执法理偏差。执法本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需要所谓的不断创新。近来,基层城管部门的执法手段创意频出,从“辩论执法”“围观执法”到“眼神执法”“静默队列式执法”,再到“举牌卖萌执法”、“美女工作人员滑板上街执法”,试图从刚性管理向柔性管理转变,用各种新的执法形式,来改变长期以来人们对城管部门的负面评价,但这类努力的效果并不好。“创意执法”在粉饰形式的同时丢失了本质,显得舍本求末,成为换汤不换药的行为艺术,很难带来社会观感的真正好转。
除了执法理念的偏差,城管执法面临困境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其自身权限和职责的不分明,在城市管理的具体事务上,公安、工商、环保及卫生行政等职能部门与城管部门之间,既存在权责的交集又存在疏漏,执法交叉而又难以形成合力。厘清自身权责界限、找准定位,是正确开展城管执法工作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原因分析】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执法的根本目的是对和谐的法治秩序的追求。城管执法不在于举措的表面观感,不在于执法者以何种形式维护自身形象,而在于对执法目的的认识和执法理念的确立。
【建议措施】
转变城管执法的思维。从官本位的“城市管理”向“城市服务”转变,内心把执法对象视为对立方的态度没有转变,其执法理念、职责意识及考核方式没有转变,任何创新的、貌似文明的执法手段,实际作用都将非常有限。
抛弃官本位思维,树立公仆意识。把心放在为人民服务上,放在尊重和保障群众利益上,不仅可以破解城管执法难题,也可以将人力和精力从各种绞尽脑汁却事倍功半的“创意执法”中解放出来,用到人性执法上去。
相关部门需要在管理流程上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尤其是在执法依据、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方面,应该与执法对象建立起真正有效的沟通,以产生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