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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0·2012-12-13 10:56:32浏览0 收藏0

  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部分职位面试人选递补情况

  我局在2012年公务员招录面试人选确认过程中,有部分考生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我局现递补相关职位考生参加面试(递补考生情况见附表1)。

  二、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安排及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见附表2)

  三、面试地点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办公楼(请考生到候考室-三楼报告厅报到)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国际机场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359路公共汽车终点站―首都机场)

  四、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1、《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并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2、《报名登记表》(需粘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及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招录职位公告中明确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水平、外语水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社会在职人员:

  1、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报名登记表》(需粘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及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招录职位公告中明确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水平、外语水平、职称、专业执照及体检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定向招录职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以上四类人员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待业人员:

  1、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身份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报名登记表》(需粘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及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招录职位公告中明确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水平、外语水平、职称、专业执照及体检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开始时间为上午 9:00 ,同一天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迟到或缺席的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不再安排补考。

  (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将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少于3倍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人选将按录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面试考生对所有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报考材料信息虚假或不详实的,按照规定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报到时可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四)面试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务必于2012年2月13日-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电话确认本人是否参加面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确认电话:010-64592273,64596495

  为保证公务员招考工作顺利进行,我局将及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及中国民航人才网上公布有关通知,请考生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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