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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2012年补充招录100名公务员
为满足朝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朝阳区补充招录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2012年朝阳区补充招录公务员不单独组织公共科目笔试,考生依据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经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
二、招考范围
2012年朝阳区补充招录公务员招考范围为: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012年招考中未被录用的考生。但不包括下列考生:
1、2012年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2、在2012年北京市公务员招考中已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3、参加2012年北京市公务员招考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4、不符合2012年1月6日发布的《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的考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朝阳区补充招录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jpta.gov.cn)
北京市朝阳区网站(http://www.bjchy.gov.cn)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jchy.gov.cn/sub/windex.jsp)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通过《招考简章》公布的咨询电话与招考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须持笔试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招录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于2012年12月13日9:30至2012年12月15日16:00,到朝阳宾馆(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四、面试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按照报名考生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2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形成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由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北京市朝阳区网站、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2012年12月17日,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面试将于2012年12月26日至2012年12月29日进行,面试工作由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如招录职位在报名结束时,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可组织进入该职位面试的现有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时,应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均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则该职位取消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