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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履行职能,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安全发展, 根据《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温政发[2009]59 号 ) 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温岭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 3 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应聘对象必备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三)1977年1 月 1 日以后出生;
(四)台州市生源或台州市常住户口。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质安员 3 土木工程(含岩土工程,结构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 报名时间:截止 2012 年 11 月 20 日。
(二) 报名地点: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办公室 ( 温岭市太平街道万寿路111号三楼), 咨询电话:86223672。
(三)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1 张;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 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 证明) 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 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合者,不得报考。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 , 合格分为 60 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二) 面试时间:原则上在报名截止后 7 个工作日内组织 (具体时间提前 2 天电话通知 ) 。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 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 》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 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 劳动合同 )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