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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凉 山 州委 组 织 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 山 州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递补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规定:凉山州此次公招考试达到比例职位体检合格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是60.510分,现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等原因组织进行递补体检、考察,现将有关体检、考察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 10月18日。
体检地点:西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于10月18日早上8:00前到原州人事局(西昌市正义路109号)报到集中。
(三)、体检费用: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规定,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己缴纳。
(四)、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执行。
(五)、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报名时应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在背面写上姓名)。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
体检结束后,考生要保持所留通讯号码畅通。如体检项目有不合格者,由州委组织部或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通知考生本人和招录机关,招录机关或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10月23―24日上午8:00―17:30向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指导,州级各招考单位、各招考县(市)委组织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二)、考察时间要求:考察工作于11月12日前完成,并将《拟录用人员情况表》和《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分别报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凉山州公务员局。
(三)、考察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规定,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咨询及监督电话:
凉山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电话:0834-3865582
凉山州公务员局电话:0834-2194996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监督人员 王仁义
电话 0834―386585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人员刘越和
电话 0834―2191712
附:2012年上半年凉山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012年上半年凉山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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