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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四川法检两院公开考录公务员1737名

|0·2012-09-24 11:04:39浏览0 收藏0

2012四川法检两院公开考录公务员1737名

  9月23日至2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

  本报讯(记者 刘云飞)9月21日,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公告,2013年全省法院、检察院公开考录(聘)用公务员共1737名,其中法院系统1190名,检察院系统544名。9月23日至27日,凡愿参与考试并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本次考录(聘)用公务员面向全国2013年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

  公告要求,以下几类人员都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批准录(聘)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70%,面试占30%。笔试于11月4日进行,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100分。笔试各科成绩12月14日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于12月29日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报考省法院、省检察院职位的)和各市(州)法院、检察院(报考市县职位的)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的构成为:《申论》成绩×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笔试加分。

  面试暂定为2013年1月11日至14日。本次录(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考生被其他机关新录(聘)用为公务员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聘),招考单位不予录(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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