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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拔的职位、范围和资格条件
1、选拔职位
①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③市公安局副局长
④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支队长
⑤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政委
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⑦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
2、选拔范围
市内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或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公务员(详见职位要求)。
3、资格条件
①基本条件
㈠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
㈡现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干部;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以上。其中,报名参与前3个职位竞争的须任正科级职务1年半以上。
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报名参与后4个职位竞争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㈣50周岁以下。
㈤中共党员。
㈥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②职位要求
㈠市公安系统职位
具有政法工作经历3年以上。公安系统外报名参与竞争的须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具备检察官、法官、律师资格。
㈡市检察院副院长职位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位
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具备检察官、法官、律师资格,从事法律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3年以上。
③其它要求
符合其它政策、法规对选任职位的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㈠正在接受司法机构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㈡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㈣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年龄、任职时间等均以2012年7月31日为线。如:50周岁以下,指196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以上,指2008年7月31日前任副科级职务。相关情况以此类推。
二、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
在《茂名日报》、《茂名晚报》、茂名组工网(http://swzzb.maoming.gov.cn)上发布公告,公布选拔职位、资格条件和程序等。
2、个人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的办法进行。
县(市、区)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中央、省驻茂单位和市直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接受报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资格条件初审工作,并于报名截止后,将报名人员名单、贴有报名人员本人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的《茂名市2012年公开选拔公检法副职和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可登陆茂名组工网下载样表)及电子文档报送市公选办。
经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少于5人的职位,暂不进行公开选拔。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
3、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资格审核及确定初步人选
根据能力测试成绩得分高低,每个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若第5名有若干人成绩相同,则全部列入初步人选名单。市委组织部按规定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列为初步人选;空缺的名额按各职位人选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审核后递补。
5、实地调研
市委组织部组织初步人选到指定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初步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全封闭撰写调研报告,满分为100分。
6、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7、确定考察对象
按能力测试得分占30%、实地调研得分占35%、面试得分占35%的比例合成初步人选的综合得分;根据人选综合得分高低,按选拔职位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8、组织考察
市委组织部组成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9、确定任职人选
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根据选拔职位需要和干部个人特点,按选拔职位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报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任职人选。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认真落实干部工作有关规定,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纪律要求,参照严肃换届纪律的“5个严禁”、“5个一律”的规定执行。请市纪委监察局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工作。
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668-12380。
有关公告、方案可登陆茂名组工网下载,能力测试、实地调研、面试等时间另行通知。
本方案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市公选办(地址:市委大院7号办公楼415室,联系电话:3395688)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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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