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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官员称失踪局长不安于公务员清贫生活
日前,经郴州市监察局立案调查,王昌宏失踪原因已经查实。7月6日,郴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给予王昌宏行政开除处分。
4月23日至6月4日,市监察局对王昌宏进行了“两指”。经查,王昌宏在担任市农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于2011年11月29日至2012年4月22日连续旷工146天,造成不良影响;违反规定到冶炼厂、煤矿入股19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在组织调查期间,王昌宏交代了自己的违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第(五)项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王昌宏行政开除处分。
今年3月中旬,市直工委同意给予王昌宏党内除名的处理。
“失踪局长”王昌宏为何会失踪?
他是一名领导干部,却和公众玩起了“躲猫猫”。《过了一个年,副局长不见了》,媒体上登出了郴州市农机局副局长王昌宏离奇失踪的新闻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关于他的传言,到底哪一个才是真相。
从2011年11月29日开始,王昌宏就离奇失踪,长期脱岗。单位多方寻找未果,只得于2月24日在《郴州日报》上登报寻人。一个副局长,为什么失踪呢?由于没有找到王昌宏,这一切都像一个谜一样。
人们找到的是资料上的记载:王昌宏,1959年12月14日出生,桂东县增口乡人。1976年8月在资兴市龙溪乡参加工作,1982年任波水乡团委书记,1986年7月任资兴市团委副书记,1988年8月任资兴市体改委副主任,1989年11月任黄草乡党委书记,1994年任唐洞街道办事处书记,1995年10月任郴州市人大农业委办公室主任,1998年12月任市人大农业委副主任,2000年5月担任郴州市农机局副局长。
经过市纪委监察局和相关部门的努力,终于在4月22日找到了王昌宏,并对其采取了“两指”措施。近日,记者面对面采访了王昌宏。
5月29日,记者在办案地点采访了“两指”中的王昌宏。这也是自2011年11月29日以来,他第一次在媒体中公开亮相。王昌宏说:“对郴州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这个事情我尤其内疚,本来是一个国家公职人员的个人事件,或者是个人行为,却对一个地方政府、干部队伍形象造成了损害,感到非常内疚。”
郴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临时负责人曹文彬向记者介绍,王昌宏从2011年11月29日下午离开工作岗位、没有请假,一直到2012年4月22日市纪委监察局的工作人员找到他,这段时间一共有146天。也就是说他长期旷工达到146天。
146天,近5个月的时间,王昌宏去了哪里?
53岁的王昌宏原是郴州市农机局的“三把手”,负责农机推广等工作。他分管的工作需要招商,常常在外面奔走。如果不是2011年11月29日,有人跑到农机局来找王昌宏,或许还要晚一些才能发现他的神秘失踪。市农机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戴恒煊介绍,当时局里第二天(30日)要开会。还有一些人来找王昌宏,说王昌宏的电话打不通。他就连续拨了很多次,号码无法接通。次日,农机局就派人去了王昌宏家里打听,无功而返。12月6日,王昌宏失踪一个星期后,市农机局专门召开了党组会。郴州市农机局局长陈木松说:“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举全局之力,找到王昌宏。这是12月6日,我们党组的意见。”戴恒煊说,“陈局长、罗书记就要我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天天打王昌宏的手机。再到他的母亲、妹妹、亲属那里去了解王昌宏的情况。”“他的亲属是说到外面治病去了。”
长时间寻找未果。2月24日,市农机局在《郴州日报》刊登了寻人公告。公告称:“王昌宏同志,请你见报后务必在3月10日之前回局上班,否则后果自负。”以登报寻人为由头,此事引发多家媒体的关注。王昌宏失踪的原因也出现了多个版本,有认为他入股办矿亏损严重的,有认为投资酒店巨额亏损的,有认为是投资期货深度套牢的。由于没有本人核实,这些传言都难辨真伪。不过所有传言都指向王昌宏是因为欠了不少外债而失踪的。
记者电话采访债主易海林,“他(王昌宏)欠你多少钱?”“光房子抵押就欠了30万,还有正常的利息。因为我的借款是用房子抵押的,抵押给银行借款给他的。借给他之后,他又把他的房子抵押给我。他的是房改房,不能(抵押)贷款,正常利息有几万,还借了我一些,大概是41万多一点。”
2月28日到29日,市作风大整顿办公室联合新闻媒体分成5个小组对市直70多家机关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王昌宏长期不正常上班的情况在市内各媒体进行了曝光。
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于4月22日在广东佛山找到了当事人王昌宏,并对他采取了“两指”措施,即在指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交代自己的问题。消失的146天里,王昌宏他到底去了哪里、干了什么呢?据王昌宏说:他是(11月)29日这一天中午,离开郴州去广东了。离开前没有向任何人说起,也没有向单位领导和组织部门提出申请。当时离开主要是两个事情,一个是经商办企业不善;第二个是借了部分债务,主要是高利贷,一些债主追债,他自己应付不过来,所以离开郴州。
据王昌宏交代,他认为他自己曾在经济管理部门和政策研究部门都供职过,并担任过乡镇和街道的“一把手”,对经济工作比较在行。在一些朋友的介绍下,他开始投资办企业,过上了亦官亦商的生活。从2002年开始,王昌宏就从信用社贷款,在老家桂东投资了几个水电站。此后几年,他的投资越来越多,并逐渐向煤矿、冶炼等高产出行业转移。王昌宏说:“投资水电站,郴州市委、市政府在相当一段时间,是鼓励干部职工进行投资的,后来有些文件对这一行为进行了限制。至于说入股办矿,这是市委、市政府明令禁止的。在2003年2004年的时候,郴州进行煤矿整合,相当部分的煤矿股权进行出让。2004年2005年的时候,我入股了煤矿。”
办案人员介绍,(王昌宏)入股办矿,在桂阳有一个、永兴有一个;另外还有两个煤矿,其中一个在宜章。
郴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临时负责人曹文彬说,干部职工参与经营水电站是我们郴州允许的一个特殊政策。在桂东他(王昌宏)入股小水电站,不算是违反纪律规定。在冶炼厂和煤矿方面入股办矿都是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是不允许的,也是廉政准则所严禁的。
据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允许干部职工参与小水电开发是省委给郴州的一个特殊政策。对此,我市曾出台了一个关于鼓励干部参与农业结构调整的若干规定,允许范围就包括小水电开发。而入股办矿则是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我市对官员违规入股办矿一直在进行清理整顿,那么王昌宏是如何瞒天过海,躲过清理的呢?办案人员介绍,他采取了规避手段,是以他母亲的名义、小孩的名义,以及其他亲属的名义违规入股办矿的。2005年,纪检监察机关清理得越来越严了,为了避免从亲属这一块被查出,所以他就把他的股份转到了他一个朋友的名下。
在王昌宏的办公室里,纪检监察人员提取了多份入股办矿协议以及股金缴纳证明。从纪委办案人员绘制的王昌宏“投资收益表”上可以看到,王昌宏入股办矿和投资小水电给他带来了一些收益。不过,自认为对经济比较在行的他根本没有想到会栽倒在“期货”上。
办案人员介绍,通过检查他办公室的办公电脑,里面有方正期货、金信期货、安信期货等,这些期货,他都有账户。据了解,炒期货亏损四百多万元。
据王昌宏自己交代,他先是炒期货小麦,后来又炒白糖和橡胶,损失惨重,曾经3天时间亏掉80多万元。为了还银行利息以及继续投资,他只能四处举债,甚至到了拿房产抵押的地步。一份“王昌宏资金借贷情况”表看后让人吃惊,从资兴、苏仙、北湖、桂东等地的信用社,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到亲戚、朋友、下属甚至邻居,都成了王昌宏借钱的对象。其中,还有一部分借贷月息高达5分。如雪球般越滚越大的债务以及债权人的步步紧逼成了王昌宏的“出走”的“导火索”。王昌宏说:“我借了100多万元高利贷,本息已经接近80%至90%。在还债还本还息过程中,高利贷放债的人纠集一些社会上的人来追债,我自己确实没有办法应对。”
2011年11月29日,王昌宏直奔广东佛山。这次出走可谓穷困潦倒,王昌宏先是大病了一场,随后又给别人当保安、当司机。直到市纪委工作人员找到他,这才结束了他的亡命之旅。
王昌宏说:“这个事情出现以后,舆论讲法很多,我也关注了一下。我主要是从3月中旬开始关注的,在新浪网、人民网和腾讯网,都看到了一些消息。但是报道的有些东西与事实还是有很大的差异,猜测的成分比较多。”对于外界盛传的王昌宏参与五连冠酒店经营的说法,王昌宏矢口否认。他说这个项目他没有任何资金投入,也没有获得任何收益。办案人员介绍,五连冠(酒店)从相关资料看,没有王昌宏的名字;从他个人账户看,没有分红。
在和王昌宏对话时,王昌宏显得比较轻松。他说,相关部门对他的任何处罚他都能够接受,他现在最关心的是自己今后的路该如何的走。
3月中旬,市直工委同意给予王昌宏党内除名的处理。6月上旬,鉴于市农机局内部监管不力,在处置王昌宏事件中措施不当并造成负面影响,市委决定,对市农机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诫免期6个月。7月上旬,根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报市委、市政府同意,给予王昌宏行政开除处分。王昌宏案发生以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通知,加大力度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而王昌宏案留给我们的思考,还有很多很多。
郴州市农机局局长陈木松有些沉重地说:“我们平时对干部的跟踪管理,还是存在一些漏洞;在平时对干部的警示教育方面,也还有待加强;作为局长跟班子成员交心通气,也还需要加强。”
市纪委宣教室主任胡润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在国家的法律许可之内、在党的纪律许可之内,从事自己的活动。王昌宏之所以出现今天这个局面,他实际上还是存在不安于公务员清贫的工作生活环境,想赚点钱,多赚点钱,而且违规经商办企业,那就是没有在纪律和法律之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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