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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安机关2012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呼和浩特考区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就铁路公安机关2012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呼和浩特考区(报考北京铁路公安局、太原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兰州铁路公安局、青藏铁路公安局的考生安排在呼和浩特考区面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见附件一。
二、报到、资格复审、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周五)至26日(周六)。
面试报到和资格复审时间统一为2012年5月24日(周四)下午14:00-18:00时,考生须在当天下午13:30至17:00时准时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各考生应提前查清本人的确切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日期(各职位具体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三、报到、资格复审、面试地点及交通
报到、资格复审地点: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122号)一楼传达室。
面试地点: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民警训练支队,请考生于面试当天早6:50时前在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122号)门前集合统一乘车抵达面试地点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亦视同自动放弃。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体能测试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以上(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5分(含65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体能测试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体能测试和考察。
每日面试结束后,将根据上述原则按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原则上统一安排在2012年5月29日(周二)进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补检、补测。
2.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提供材料复印件要求用A4白纸复印):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4张(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写上名字、职位代码)。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2012年毕业应届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或应届毕业生以低学历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报名登记表》一份。
(7)“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考生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在读非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2年7月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并将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4.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如提供考区认可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将由考区按一定标准承担考生本人面试、体检期间食宿和体检费用。
5.考生应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如联系方式再有变动,应及时电话告知所报考铁路公安局组织(人事)处。
6.呼和浩特考区联系电话:0471-2242928 0471-2242888
7.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国家公务员局(www.scs.gov.cn)网站进行公告,敬请关注
附件一、考生名单及面试安排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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