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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2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广州考区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2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广州考区(报考广东海事局、海南海事局、深圳海事局的考生安排在广州考区面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见附件一。
二、报到、资格复审、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周五)至26日(周六)。
面试报到和资格复审时间统一为2012年5月24日(周四)下午13:30-17:30时,考生须在当天下午13:30至16:00时准时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各考生应提前查清本人的确切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日期(各职位具体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三、报到、资格复审、面试地点及交通
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广州珠岛宾馆湖滨楼(即原湖滨宾馆,具体方位及交通站点见附件二)。
考生抵达湖滨楼大堂后将有指示牌提示具体报到房间和路线。
四、面试确认
1.决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012年5月18日(周五)12:00时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把《面试确认单》(见附件三)、《考察联系表》(见附件四)发送至所报考直属海事局邮箱(广东海事局:GDMSA_HR@163.com,海南海事局:hnmsa2009@126.com,深圳海事局:weihaibo@sz.msa.gov.cn)。(注意: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均按“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如“0701020004张三”。)
因网上报名时的误操作导致填错非核心信息的,或者因报名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现状与填报资料不符的,请在《面试确认单》下半页进行更正及说明。
2.请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5月18日(周五)12:00时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五)传真至所报考直属海事局(广东海事局:020-34284555,海南海事局:0898-68626024,深圳海事局:0755-83797094)。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发送《面试确认单》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此类情况将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亦视同自动放弃。
五、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以上(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每日面试结束后,将根据上述原则按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原则上统一安排在2012年5月28日(周一)进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报到、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补检。
2.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提供材料复印件要求用A4白纸复印):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写上名字、职位代码)。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以2012年毕业应届生身份报考者,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六)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或应届毕业生以低学历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七)一份。
(7)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户口所在街道办出具的《失(待)业证明》(见附件八)原件。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2012年6月4日(周一)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8)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八级等外语类证书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录用报到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录用报到前提供)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面试时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确有困难的,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即可。
(9)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应提供有关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相关佐证材料(视情况确定)。
(10)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考生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在读非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2年7月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并将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4.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如提供考区认可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将由考区按一定标准承担考生本人面试、体检期间食宿和体检费用。
5.面试确认后,考生应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如联系方式再有变动,应及时电话告知所报考直属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6.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国家公务员局(www.scs.gov.cn)、中国海事局(www.msa.gov.cn)和所报考直属海事局(广东海事局www.gdmsa.gov.cn,海南海事局www.hnmsa.gov.cn,深圳海事局sz.msa.gov.cn)网站进行公告,敬请关注。
八、广州考区各直属海事局人事教育处联系方式:
1.广东海事局
联系人:姚恺、贺漪滢;
联系电话:020-34298150、84099798、13724149848;
自动传真:020-34284555(无人值守);
电子邮箱:GDMSA_HR@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广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510230);
QQ群号(注意,并非QQ号):169902672。
(申请加入QQ群时请以“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作为验证信息)
2.海南海事局
联系人:安丽君、付薇;
联系电话:0898-68626024、68626269;
传 真:0898-68626024;
电子邮箱:hnmsa2009@126.com;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37号海南海事局人事教育处(570311)。
3.深圳海事局
联系人:魏海波;
联系电话:0755-83797091、83797092;
自动传真:0755-83797094;
电子邮箱:weihaibo@sz.msa.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2031号海安中心深圳海事局人事教育处(518032)。
九、监督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招录公务员监督电话:010-65293731。
附件:
1.广州考区面试名单及日程安排附件1-面试名单.xls
2.广州考区面试地点示意图附件2-面试地点示意图.doc
3.面试确认单附件3-面试确认单.doc
4.考察联系表附件4-考察联系表.xls
5.放弃面试声明书附件5-放弃面试声明书.doc
6.报名推荐表附件6-报名推荐表.doc
7.报名登记表附件7-报名登记表.doc
8.同意报考证明、失待业证明附件8-同意报考证明-失待业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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