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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2012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等事宜的公告
报考乐山市2012年度选调生且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
根据《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经研究,现将乐山市2012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自愿填报的职位和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布的人员名单为准。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5月12日(星期六) 9:30至16:00。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统一在乐山市实验中学(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99号)进行。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现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签章日期应与报名时提交的推荐日期一致,即应是2011年12月23日前。
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是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出据证明并加盖院系总支部印章;
5、担任学生干部的,由院系总支出具证明,证明写清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种职务,并注明是哪级学生干部;
所提供材料全部使用A4纸印制。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市)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市)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签章日期应与报名时提交的推荐日期一致,即应是2011年12月23日前。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党员,出据证明并加盖加盖服务地组织部门或直工委印章;
4、各项服务主管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1份。
① “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需出具县委组织部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②“三支一扶”(需出具县市人事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需出具县教育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④“社工人才百人计划” (需出具县民政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需出具县团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五、面试前培训要求
2012年5月12日下午4:30,面试前培训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所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地点参加考前培训。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后果自负。
面试于2012年5月13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其它有关事宜
乐山市2012选调生面试有关的面试成绩、体检结论以及人员递补等情况,以后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ls.scpta.gov.cn)上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电话:244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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