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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2]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从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湖北省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数量、范围和对象
(一)选调数量
2012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500名。其中,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湖北省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录440名;面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定向招录40名;面向在湖北省就读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定向招录20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1、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湖北省内一类、二类高校和湖北省外“211工程”大学的2012年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报考者为省外“211工程”大学或省内一类、二类第一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下同),或有1年以上班级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院校“三好学生”。报考者为省内二类第二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必须是中共党员,且有1年以上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或院系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报考者为新疆、西藏籍应届毕业生的,应为湖北省一类、二类高校少数民族(以维吾尔族为主)应届毕业生。
2、参加由湖北省有关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者,毕业院校应符合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要求,工作或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达到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计算年限截至2012年7月31日)。
3、报考人员必须符合相应报考职位的具体资格要求。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