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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阴市教师招聘公告(一)

|0·2012-03-01 11:09:16浏览0 收藏0

  2012年江阴市教师招聘公告(一)$lesson$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根据《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将江阴市2012年公开招录教师(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即1981年2月26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

  1、报考高中研究生学历岗位的,不限户籍或生源地;报考其他岗位的,必须符合对应岗位规定的户籍或生源地等要求,详见《招录岗位相关要求及代码对照表》(附件1):

  2、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包括夫妻两地分居、在澄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澄驻军军人的配偶等),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章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3、热爱教育事业,专业对口,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4、往届师范毕业生必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类别及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5、2012年应届师范毕业生、2012年应届且专业对口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在2012年7月15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类别及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大专学历岗位的毕业生必须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报考本科学历岗位的毕业生必须同时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毕业生必须同时具有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和学位。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非江阴户籍或生源地考生,普通话等级必须为二级乙等或以上(报考语文岗位的必须为二级甲等或以上);

  8、非江阴户籍或生源地的研究生学历考生,大学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且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具有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考条件;

  10、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已被公办学校录用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招录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具体信息与本公告一并发布,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阴教育网(www.jyjy.net.cn)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hrss.com)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现场采集电子照片。

  2、报名时间:2012年3月10日―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江阴市环城东路18号)。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专业类别的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和承诺书有关要求。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5、报名时所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可从江阴教育网、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贴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非江阴户籍或生源地研究生必须同时提供第一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第二代身份证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或曾用名同时报名);

  (4)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提供户口簿或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承诺书(附件3,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6)报考岗位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除报名表以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伪造、编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6、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根据江阴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减免报名费。

  7、高中研究生学历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人数,则按规定对招录岗位计划数进行核减。

  经资格初审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于2012年3月22日-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1、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

  2、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参考范围见附件4)。笔试设定合格线,笔试成绩公布的同时公布合格线分数,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根据所报岗位,分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合格线以上的人员按招录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遇分数相同,则同分跟进)。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报考岗位类别集中面试,若同一类别岗位招录人数超过6名,则采用平均分组法进行面试,即根据实际情况,将招录岗位数平均分成若干组,由考生抽签决定组别并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上课,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

  报考音乐(非二胡特长)的需加试自弹自唱(钢琴);报考体育(健美操特长)的需加试健美操;报考美术的需加试素描,加试总分为50分。

  报考音乐(二胡特长)的加试自弹自唱(钢琴)(20分)和二胡独奏(30分),总分为5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专业加试合格线为3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4、考试总分由笔试分数和面试分数(含专业加试)相加组成,总分为200分(有专业加试的总分为250分)。

  5、根据总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面试组招录岗位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同分,则取同组面试成绩(需专业加试的取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之和)高者为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如面试成绩(需专业加试的取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之和)同分,则另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

  6、本次成绩仅限本次招录时有效。

  四、体检、政审、资格复审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医院由市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收费标准按江阴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政审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教的。

  对体检合格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将在政审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该类毕业生应在2012年7月15日前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交至江阴市教育局审核,若相关证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则不合格。

  如因体检、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同一面试小组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五、网上公示

  对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在江阴教育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六、录用规定

  1、录用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招录学校与拟录用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2、拟录用人员在本人档案到达后,市人社局、教育局将出具相关通知书,拟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用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

  3、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时间为自办理录用手续后一年。试用期内占编不进编,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进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办法按江阴市相关规定执行。

  4、录用人员应提供办理录用手续的相关资料。对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本人档案未到达等原因无法办理录用手续的,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本人自负。

  七、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公开招录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章办事。

  公开招录教师工作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江阴市监察局对公开招录工作进行监督。

  招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本招录公告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6008216或86008218(江阴市教育局)

  0510-86860423(江阴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510-86860220(江阴市监察局)

  0510-86008231(江阴市教育局监察室)

  八、特别提示

  本次招录相关信息、成绩公告、相关通知等均将在江阴教育网(www.jyjy.net.cn) 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yhrss.com)上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上述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所指定考试内容仅供参考。录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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