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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0·2012-02-15 13:52:39浏览0 收藏0

  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招考公务员面试人员确认及材料邮寄等有关事项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公布,现就面试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和时间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 名
面试时间
 
法规司
法制处
副主任科员
0401001001
139171381425
刘丽娜
2月23日
9:00
 
139137059022
范清华
 
139137100523
周伟
 
139170471409
周向阳
 
139171401605
金鑫
 
 
 
综合业务司
综合处
副主任科员
 
0401002001
139171262515
牛春霞
2月23日
13:30
 
139170590122
叶涛
 
139151012710
汪洋
 
139150030630
陈凯
 
139170940929
陈荣武
 
 
 
新闻报刊司
报刊业务处
副主任科员
0401003001
139131051707
朱一彬
2月23日
9:00
139141210322
何彦波
139170081610
杨涵舒
139131051729
赵明超
139170780330
梁斐
 
科技与数字
出版司数字出版处副主任科员
0401004001
139137011716
孙庆伟
2月23日
13:30
139170131206
李坚
139113022211
张晓芳
139170311621
赵晓南
139171131414
樊佩杰
 
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协调监管处副主任科员
0401005001
139170320704
孙玲
2月23日
9:00
139170611224
宋迎新
139170161512
侯芳
139171101902
贺原平
139171050115
镇莉
 
版权管理司
执法处
副主任科员
0401006001
139170931816
王磊
2月23日
13:30
139170990520
王睿
139137031504
吴真超
139139670808
张汶庆
139131051715
康昕
 
对外交流与合作司港澳台处
副主任科员
0401007001
139170541608
苏明磊
2月23日
13:30
139139011107
张曜启
139122108830
钱风强
139147012809
董文浩
139170190723
谢晓健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当日8:30前到面试地点侯考室报到,进行面试资格复查和面试顺序抽签。截止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当日13:00前到面试地点侯考室报到,进行面试资格复查和面试顺序抽签。截止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新闻出版总署机关办公楼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乘地铁4号线菜市口站东南出口或西北出口出站,路口东北侧100米;乘公共汽车102、105、109、603、70菜市口北站下车,路东。)

  侯考室:15层1502室

  考 场:10层1023室、11层 1123室

  (三)所需材料

  考生须按《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确认公告》的要求携带有关证件和材料,经资格复审后参加面试。缺少有关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注意事项:

  1、按照报考职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侯考室,自行携带的须暂时交由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3、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署。对有人放弃的职位,将按规定进行相应的递补。随意放弃面试的,我署将按要求记录在案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

  4、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要大声喧哗;面试后即离开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5、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情节的考生,将把有关情况报告国家公务员局,由其进行处理。

  二、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我署负担。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参考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三、其他注意事项

  面试前,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的,将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联系电话:010-83138767、83138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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