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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保监局2012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12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确定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本次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海南保监局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共10名)
职位代码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笔试最低分数 |
调剂人选笔试最低分数 |
0901751002 |
李 鑫 |
139137050906 |
101.1 |
115.3 |
王 娟 |
287144031907 | |||
刘金高 |
751122106522 | |||
巫明川 |
751135020825 | |||
?庆谭 |
751141112614 | |||
李艳丹 |
751141223327 | |||
王文娟 |
751142054022 | |||
龙理鹏 |
751146010802 | |||
丁香伟 |
920139042015 | |||
赵 杰 |
939143291112 |
二、资格复审、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具体安排
(一)时间
1.资格复审:2月20日9:00-17:00
2.专业科目考试:2月21日上午9:00-11:30
3.面试:2月22日上午9:00开始(无领导小组讨论),下午1:30开始(结构化面试)
(二)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45号银通国际中心24楼(具体交通路线详见附件)。
三、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确认
1.请入围考生于2012年2月17日(周五)前将填写完整的《考生报名登记表》发送至zuokui_xu@circ.gov.cn,以确认能否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电子邮件名为“姓名+准考证号+确认参加面试”。
2.届时如未确认,按主动放弃处理。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须所在学校盖章)、《考试报名登记表》,并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均写上姓名);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社会在职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试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均写上姓名);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归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开始考试30分钟后,没有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提前交卷人员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三)考生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在面试开始前20分钟进入候考室报到,进行身份确认和面试顺序抽签,截至当天上午8:50分、下午1:2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或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暂交候考室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五)面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等额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六)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项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七)近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作奎 林凡
联系电话:(0898)68595791 685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