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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组织实施2012年度工勤技能岗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局级事业单位,于2002年8月成立,前身为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的管理和运营。中心设有16个职能处室、客户服务中心、21个管理部和2个分中心。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为工勤技能岗,主要从事汽车驾驶及维修工作,招聘数量2人,具体职位条件如下: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天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四)男性,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66年2月19日及以后),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路面驾驶经验丰富,具有5年及以上驾龄。
(五)近2年无严重交通违章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六)吃苦耐劳,能够长期驻郊县地区工作。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2月18日―2月22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
携带资料: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驾驶证、日常驾驶车辆行驶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当场填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并签字确认,报考人员和中心各执一份。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四、考核的方式与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和路面驾驶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交通法规、汽车维修保养知识及汽车路面驾驶经验技巧等。
(一)笔试:笔试前,中心通知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路面驾驶考核人员名单。对于进入路面驾驶考核的人员,中心将调查其近2年驾驶情况记录,曾出现严重交通违章或交通责任事故的,取消路面驾驶考核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进入路面驾驶考核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照进入路面驾驶考核的实际人数进行考核。
(二)路面驾驶考核:主要考核驾驶技能及日常维修保养知识,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路面驾驶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路面驾驶考核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路面驾驶考核成绩*50%。
五、体检、考察的内容、标准和要求
路面考核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按照公务员公开招聘的体检和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考察:中心派出两人以上的考察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的人员,将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23148330,监督电话:2314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