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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批准,德州市公安局依托德州市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文职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110接警、文秘、网络信息维护、计算机设施维护、新闻宣传编辑、DNA检验等非执法辅助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德州市常住户口;
2、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道德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管理事业,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3、本人及家庭社会成员政治历史清白,无违法违纪犯罪前科劣迹,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4、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1年2月9日至1994年2月8日期间出生);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其中男、女性招聘比例参照省公安厅直属院校招生计划比例),身体健康,要求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矫正视力在5.0以上;
6、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网络信息维护、计算机设施维护、DNA检验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与所聘用岗位相近的优先聘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5日――2012年2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德州人才市场三楼人才服务大厅(湖滨中大道1181号)。
3、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填写《德州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4、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人100元,并于2012年2月18日下午3点至5点到德州人才市场三楼人才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及公务员考试有关内容,笔试时间为2012年2月19日上午9∶00-11∶00 。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德州人才市场和德州人才网公布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德州人才市场办理参加面试有关手续。
面试根据文职人员岗位的需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政审
1、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体检政审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
2、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确定后,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
六、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德州人才事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聘期一年(自试用期开始计算),并对聘用人员进行派遣,聘用人员应服从市公安局的岗位安排。聘用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聘用期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允许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文职人员实行考核制度,如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考核合格,根据双方意愿,可以续聘。
文职人员工资由市财政拨款,参照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资标准,试用期每人每月1200元,试用期满确定岗位,工资每人每月1500元至2000元,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项保险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由市财政和文职人员按比例承担。
七、其它
本简章由德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德州市公安局0534-2292235
德州市人才服务中心0534-2347181
德州市公安局德州市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