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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改革再次提速。前天,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未来5年,广东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措施就是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试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
“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一直是公务员制度的弊端,以至于坊间曾经流行“端着铁饭碗,拿着公家钱,不干公务事”的笑谈。此次《规划》中提出的公务员聘任制,就是要打破上述弊端,引入竞争机制和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提高行政办公效率。这无疑值得期待。
公务员实行聘任制,已有地方试水。深圳在2007年11月就曾发布公告称,准备提供31个职位,公开招聘首批41名聘任制公务员。去年,深圳又表示,争取每年补充1000名左右聘任制公务员。2008年3月,温州市也传出消息说,从当年开始,将在浙江省率先试行公务员聘任制。而如果要追根溯源,我国的《公务员法》早已明确写明,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可以实行聘任制。因而,严格说来,这些都谈不上改革,只不过是在落实《公务员法》的规定而已。至于此举到底能在多大意义上推进公务员选拔体制的改革,恐怕还要观后效才能下结论。
但即便如此,也可以想见其阻力重重。公务员聘任制最大的突破,就是破除公务员“一考定终身”,可以随时解聘,实现人才市场的优胜劣汰。世界其他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经验也表明,建立起像企业那样的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聘任制,是大势所趋。唯独在我们这,公务员一直端着“铁饭碗”,只要不出大错,不被开除、双规,所有福利待遇包括养老、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障,就跟随终身。要是摘掉一些官员头上的“帽子”,把公务员的“铁饭碗”变成“瓷饭碗”,必然触动其既得利益。
那么该如何推进?广东给出了5年的时间。我个人建议,可以每年拿出一部分公务员招考名额,在这部分人中先推行聘任制,再逐步加大比例,最终过渡到聘任、委任齐头并进的用人机制。
当然,公务员试行聘任制,公平问题更须重视。时下事业单位“萝卜招聘”经常出现,公务员的聘任制会否异化为那些权势子女就业的另一“暗道”,应予警惕。如何防范?我认为必须做到招聘过程的公开透明,所有公务员考试都应统一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程序,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在招考公告上提前注明哪些职位是聘任的,哪些职位是委任的。除此之外,还要加大对违规招聘的处罚力度,对严重违规者甚至应追究刑责。
不管阻力多大,公务员聘任制若真能发挥“鲶鱼效应”,也不失为行政体制改革的一大幸事。但如果“流动”的永远只是聘任的公务员,委任和选任的公务员仍是“铁板”一块,那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意义就打了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