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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1年3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中央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预算等有关问题。会议决定,在2009年和2010年大幅压缩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在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11年3月25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要“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详细全面,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特别是各部门的行政经费,包括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支出,都要详细公开。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报告也要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更方便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财政部门要尽快研究提出实施各类预算、决算公开的时间表,今年就要部署相关工作,首先要将各级政府‘三公’支出的预算和决算向社会公开”。
2011年5月31日,中央国家机关厉行节约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建设一个廉洁、节俭的政府是我们的目标。中央国家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特别要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支出。这项工作要注重制度改革和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把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作为中央国家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重点,采取严格控制措施,确保达到预期目标,并按要求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情况。深入推进机关节能降耗,努力实现2011年用电、用水、用油比2010年下降2%的目标。深入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和论坛等活动,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地方政府、企业、个人摊派会议活动经费。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坚决防止和杜绝违规建设办公楼和以维修为名超标准豪华装修。着力把好国有资产采购关,强化日常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经费。
推进财政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对于打造廉洁透明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纳税人缴了税款,对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就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精神,顺应百姓期待,以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将“三公”经费详细、真实地公之于众,交出一本“放心账”、“明白账”。
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一方面是官员的政治自觉,另一方面更需要相关机制体制作强力支撑。目前我国公开机制依然不健全,急需推进预算的精细化科学化,同时我国问责惩处力度相对不够,社会监督不力,而政府行政经费相关管理也不完善。因此,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真想建成阳光政府,要真想通过透明公开促进和实现政府廉洁,就必须要有更大的勇气和更多的诚意,我国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