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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7日,重庆市发布了2011重庆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工作经历计算时间略有变化
公告明确指出,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8月19日。而2011年上半年公告中,关于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是截止2011年8月1日。 相差只有将近半个月,中公教育老师提醒考生报考时要注意。
二、新增人民警察招考
公告中新增人民警察招考职位,详见人民警察职位情况一览表(附录一)。
另外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要求如下:(1)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3)曾被辞退的人员;(4)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员;(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报考时要重点阅读。
三、新增两类需参加体能测评职位
公告明确指出,报考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和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评。而上半年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仅限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考生。
四、考试要求有新变化
公告中指出,除专业要求为公安学类、公安狱医岗、公安法医岗以外,其他专业必须达到各招考职位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2)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招考对象
(1)在报名开始日(即2011年8月19日,以下统称为报名开始日)前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且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重庆市常住户口人员。
即对报考人员的学历类型要求有两种:一是指重庆市常住户口报考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二是指非重庆市常住户口报考人员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科目考试
在面试前开展专业科目考试(详见附件1“其它要求”栏)。
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面试总成绩的30%,其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市政府外事侨务办除外)。在专业科目考试的第二天内,由招考市级部门公布专业科目考试成绩。
3、面试
市外经贸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的面试人选,在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中,分别按1:5、1:2的面试比例以考生两项合计成绩(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4、体检
公告明确指出,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而上半年的公告则规定,报考人员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本公告没有相关内容,报考者要注意体检相关要求。
友情提醒:
报名网站:www.cqhrss.gov.cn/u/gongwuyuan/index00530001.shtml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9日8:30至8月24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在8月28日前进行网上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打印准考证:2011年9月12日8:30-9月16日24:00。
笔试公共科目: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2011年9月17日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体能测评时间:2011年11月2日至5日之间。
面试时间:201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