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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1年11月7日至11月8日。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2011年11月12日上午9:00,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遴选。具体的有关事项请在11月4日后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遴选人员无故放弃遴选的,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体检
体检时间为2011年11月14日。面试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根据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一职位遴选名额等额比例(市公务员局实行差额体检和考察,遴选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比例为1:2)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差额考察)。体检在市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遴选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遴选人员或者遴选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