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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1年度沈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列入2011年沈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将于近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lesson$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中已经检查的项目不再检查。
二、体检要求
1、考生自带体检费用,体检费为500元左右。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5、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考沈阳市党群系统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考生,体检时间定于7月23日-24日,具体安排及所需携带材料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考沈阳市政府系统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考生,体检时间定于7月23日-24日,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11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表。
咨询电话: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024-81586767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2539047
附件: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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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系统7月23日体检人员名单
政府系统7月24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