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7月6日,青岛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加强青岛市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就业服务的通知》,明确如有特殊需要,青岛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以下简称服务人员)2年服务期满后可申请延长服务期,最多可再延长4年。对于服务期内连续考核优秀或在基层“三支一扶”工作满6年且历年考核等在合格以上的服务人员,可被安置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就业。如果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报考公务员,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创业,两年内自主创业的,对设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不设注册资本的限制,设办有限公司的可以分期认缴,无异议的房屋权属可以免交房屋权属证明,免除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费用。在税收方面享受国家现行的所有支持再就业、新办企业优惠政策,同时享受其他连续性优惠政策。
参加“三支一扶”前已考取研究生且保留入学资格的,服务期满后恢复学籍入学;服务期满后 3年内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初试总分中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区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免费人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