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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国家民委二次调剂考录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报名调剂、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我委拟录用刘达同志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国家民委人事司反映。
拟录用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工作单位 |
1 |
刘达 |
男 |
145139350327 |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坊城街道办事处 |
监督举报电话:010-62863624
国家民委人事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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