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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天津市邮政管理局调剂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进入面试的人员于5月27日前进行面试确认。
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确认(电子邮件的主题请填写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于本场面试前4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逾期不到将取消面试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面试职位 |
职位代码 |
面试时间 |
综合法律工作主任科员 |
0501011001 |
6月3日上午9:00 |
三、面试地点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天津市和平区重庆道215号)
四、报到时请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外语水平证明)。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2.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根据综合成绩1:1的比例确定。
3.联系人:王濂雯
联系电话:022-23309290
电子邮件:wanglianwen@hotmail.com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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