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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部分职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未达到5:1,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上半年省直机关和质监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就职位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减录用名额。对报考人数5人以上但与录用名额之比未达到5:1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该职位录用名额至达到开考比例。
二、职位合并。对职位要求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合并,合并后的职位按报考人数与录用名额5:1的比例,重新确定录用名额。省质检系统职位合并原则上在本市 (州)范围内进行,对本市(州)内难以调整的实行跨市(州)合并。合并后的新职位中,拟录取人员按原报考职位录用,如拟录取人员人数超过原报考职位录用名额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合并职位中选择录用职位。
三、职位取消。对无人报考的职位予以取消。对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且不能合并的职位予以取消,对该职位的报考人员调整到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职位,考生如不同意调整,相关报名费用由四川人事考试网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