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经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拟录用柳倩等同志为海关公务员,现公示有关情况。
公示期为7天(4月2日至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请向海关总署人事教育司或招考海关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海关总署人事教育司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100730(邮编)
监督电话:010-65194290(工作时间)、5550(自动传真)
招考海关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可于中国海关考录网首页查询。
附件:第一批拟录用人员.rar
海关总署人事教育司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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