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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新疆保监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0·2011-02-14 08:57:52浏览0 收藏0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要求,现将新疆保监局2011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考生名单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本次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共28人进入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

  参加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28人)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职位

代码及最低分数线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职位

代码及最低分数线

1

马振华

760162010305

0903760001

最低笔试分数线95.2

15

李 胜

957136051024

0903760001

调剂最低笔试分数线104

2

宋雪丽

760142230404

16

陈 雅

102170835014

3

毕修凯

760151045312

17

申恒梅

160171453910

4

马晓欢

760161038209

18

郑雯洁

775132142910

5

陈 锐

760142439120

19

梅 洵

787150020702

6

李晓兵

760165081912

20

李树敏

080150022524

7

王海龙

760171472228

21

王云娇

124171091501

8

陈 进

760165084512

22

刘晓燕

957143032314

9

周小丽

760165086722

23

潘?宇

163170040825

10

杨玉琴

760165084223

24

周 溪

957170800921

11

时艳蕾

102141010808

0903760001

调剂最低笔试分数线

104

25

邓 安

293143033912

12

孙沙沙

957170383808

26

海米提?力提甫

760131171905

0903760002

最低笔试分数线68.3

13

冯宜萍

160171471426

27

艾力克木?克热木

760165083920

14

赵振民

124137027504

28

帕提古丽?巴克尔

760165086503

  二、 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本人应于2011年2月18日(星期五)16时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向新疆保监局人事教育处确认是否参加本次面试。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面试确认”,正文请标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职位代码,如与报考时填报信息有变化的,请注明,将个人简历、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联系邮箱。如考生本人放弃面试,请将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面试书面申请于2011年2月18日(星期五)16时前传真至新疆保监局人事教育处,标题格式为:“XXX(姓名)放弃面试的申请”,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职位代码。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确认参加面试手续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 面试资格复审

  (一) 参加面试考生须于2011年2月21日17点前携带相关资料至新疆保监局人事教育处(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路89号温州大厦26楼2605、2606)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周末不休息)。

  (二) 资格审查资料内容: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学生证原件;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原件(须加盖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5.考生报名登记表;6.英语六级考试证书或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1份;7.近期个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背面标注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代码);8.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9.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0.个人所取得各项奖励、资格证书、研究生阶段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11.个人简历1份;12.法律专业考生须提供司法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13.报考0903760002职位的考生,须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证明信并注明入党时间。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有关材料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相关机构备案。

  四、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专业科目考试: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所有面试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2月22日(星期二)上午 9:00至11:30进行,考场设在新疆保监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开始考试30分钟后,未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提前交卷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二)面试时间:面试于2011年2月23日-25日三天进行。2月23、24日为结构化面试时间,25日为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时间。结构化面试时,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每场面试开始前即每天上午8:30前,每天下午13:00前进入候考室,截至当天上午8∶50分或下午13∶20分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无领导小组讨论时,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2月25日上午8:30前进入候考室,截至当天上午8∶50分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路89号温州大厦24-27楼新疆保监局。具体方位及乘车路线图参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在专业科目考试或每场面试开始前进入考场或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或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时,请考生自带黑色中性笔(钢笔)及其它文具。根据有关规定,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将通讯设备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试及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报考职位代码为0903760002的考生,将按照招录公告的报名条件要求,在面试资格复审后安排进行双语(维汉)测试。

  (四)根据各职位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考生面试的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五)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保持通讯畅通。

  (六)新疆保监局面试工作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郝 淼 :0991-3333505; 方静雯:0991-3333905;

  赵文科 :0991-3333503; 董 磊 :0991-3333502。

  传真电话:0991-3333503

  邮箱:renjiaochu_xj@circ.gov.cn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中国保监会网站或来电咨询。

  附件1 新疆保监局具体方位及乘车路线图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路89号温州大厦24-27层(乘坐高层电梯)

  乘车路线:乘坐46、59、61、63、32、73、152、502、529路克拉玛依路站即到;或乘坐23、153、104、305、306、309路电信公司站下车,往北50米即到。

相关新闻: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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