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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泸州市录用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0·2010-12-30 08:43:17浏览0 收藏0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社局《关于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1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泸州市人才市场三楼(泸州市公安局110大楼斜对面),叙永县、古蔺县人社局同时设置资格复审地点,负责本县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考生应携带《2010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 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 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 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2、面试资格复审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等原因而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1年1月7日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公告。

  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于2011年1月10日18:00前结束。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合格者,需及时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发给《面试通知书》(现场缴纳和发放)。

  4、面试于2011年1月15日-1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泸州市委组织部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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