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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河北省财政厅面向全省竞争性招调10名公务员和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调岗位
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综合文字工作岗位。
二、报名资格
1、认真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热爱财政工作,有一定的财经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突出,有3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并独立起草省、市(厅、局)、县领导讲话等大型综合类文稿3篇以上,或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3篇以上(第一作者)。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宏观经济、财政、会计、审计专业,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在考核中适当加分。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12月以后出生,文字能力特别突出的可放宽1-3岁),身体健康。
5、报考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须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经公务员主管部门登记;报考直属单位的,须为设区市级以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6、科级及以下职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②受党政纪处分的;
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招调程序
1、报名。可组织推荐报名,也可个人自荐报名。
2、资格审查。
3、面试。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和自我控制、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
4、笔试。测试应试者的财经理论水平、机关公文写作和综合文字起草能力。
5、体检。
6、考察。
7、报批。
8、办理有关手续。
四、报名要求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12月10日为报名时间。报名者到河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省财政厅办公楼910房间,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河北省财政厅竞争性招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或《河北省财政厅竞争性招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登陆河北财政信息网www.hebcz.cn下载后如实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简历1份。
6、文字写作能力方面的相关佐证材料(主笔起草的文稿、公开发表的文章等,其中主笔起草的文稿应附单位认定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一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
联系人:马桂生、张昆。
联系电话:0311-87010214、0311-87011251转6910。
河北省财政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