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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0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考简章》规定和空缺职位调剂方案,经过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我们对第五批拟录用人员和第三批空缺职位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时间2010年11月25日-12月1日,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本着对社会负责、对考生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如对拟录用人员在报考条件、考察、体检等其他方面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或自治区公务员局反映或举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自治区将按规定办理录用等有关手续。以上人员正在政审中的,“政审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 2010年公务员招录政府系统第五批拟录用及第三批空缺职位调剂拟录用人员名单
监督电话:
自治区监察厅:0991-2392772 邮编:830002
自治区人社厅纪检监察室:0991-3689635
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处:0991-3689769
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