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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同意,四川省残联机关定于近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3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现将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四川省残联是中国残联的地方组织,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利;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省残联内设办公室、维权处、组织联络处、康复处、教育就业处、宣传文体处、人事处和机关党委。
二、公开遴选原则
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
三、公开遴选职数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县处级正职领导干部3名。
四、公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好,具备胜任省残联职能处室正职领导干部职位的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学历,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公务员制度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中,现任正县处级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调研员);现任副县处级领导职务并任职两年以上。
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他影响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
五、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到省残联人事处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资料传真给省残联人事处报名。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12:00止。
报名时,应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开遴选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
参加笔试人员,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1科缴费50元。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省残联人事处负责。省残联人事处根据报考者《报名登记表》,对照职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16日。资格初审合格,方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省残联通知要求及时领取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职位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现任正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副县处级领导职务的人选,于2010年11月23日参加统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于2010年11月29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省残联网站(www.scdpf.org.cn)公布。
(四)资格复审。省残联人事处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同时,市(州)报考人员还须提交市(州)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材料;省直机关及所属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面试。参加笔试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12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个人特征等方面对选报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
现任正县处级领导职务的人选,经审核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本人综合成绩。
面试工作由省残联组织面试小组负责组织。面试小组由省残联、省委组织部、省纪委有关人员及有关老师等组成。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省残联人事处另行通知。面试当日,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参考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仍视为有效人数。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并将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及时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省残联网站(www.scdpf.org.cn)公布。
(六)考察。综合成绩前6名确定为考察人选。省残联组织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并对其年龄、学历、是否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法进行。
考察结束后,省残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结合工作需要,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进入考察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任用人员,由省残联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省残联网站(www.scdpf.org.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结束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省残联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九)试用。对公开遴选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公开遴选其它事项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的领导,成立以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为组长,有关领导和部门参加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进行。四川省残联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各个环节和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监督电话:省残联机关纪委 83325429。
联系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6号省残联人事处,电话:028-83323295。
附件下载:公开遴选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