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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本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经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研究确定,2010年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职位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一门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专业类别分类确定为:
1、政法类职位三门总分112.6分;
2、综合管理类职位三门总分115.2分;
3、经济管理类职位三门总分113.3分;
4、财务管理类职位三门总分104.3分;
5、信息管理类职位三门总分110.6分;
6、城市建设管理类职位三门总分108.4分。
二、本市公安、司法(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政法》三门总成绩,确定为104.1分。
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近期将根据招录单位申报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首批面试名单,并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四、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统一组织调剂补充面试人选。考生可于5月20日起登录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调剂公告和调剂职位。